一是支持商業銀行成立專門的科技支行,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優惠貸款服務。出臺《福建省科技支行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試行)》及《福建省科技支行虛擬風險池管理辦法(試行)》,通過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支持商業銀行成立專門的科技支行,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優惠貸款服務。共支持5家商業銀行在福州等6個設區市設立了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服務中心),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貸款優惠主要體現在利率優惠或抵押優惠。省科技廳實際投入風險補償金2240萬元,科技支行已為62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貨款3.3億元。2015年省財政科技經費擬安排1000萬元風險補償金,與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合作在全省開展中小微企業助保金貸款業務。
二是開展科技保險,降低高新技術企業創新風險。出臺《福建省科技保險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設立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出口信用保險、財產保險、雇主責任保險、高管人員和關鍵研發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等8個險種,對參保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25%的保費補助;編發《科技保險宣傳手冊》,累計發放科技保險補貼820萬元,帶動省內100多家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科技保險4000多萬元,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160億元的風險保障。
三是發展科技創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按照3.0億元的規模,設立了福建省生物與新醫藥創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處于起步階段的生物與醫藥創新型企業。獲得國家中小企業引導基金共7000萬元階段參股的本省2家創投公司累計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12家、金額1.378億元。下一步將推動籌建福建省科技成果轉化創投基金,積極爭取科技部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支持。
四是引導企業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出臺《福建省支持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非上市企業改制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設立國家高新區非上市企業改制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補助資金,對省內國家高新區非上市企業在改制進入“新三板”掛牌過程中分階段給予費用補助,引導企業進入“新三板”融資,累計安排資金450萬元資助家30家企業改制,其中10家企業(不包括廈門15家)成功在新三板掛牌。加快建設福建省創新創業企業股權融資與交易市場,對在該市場進行技術產權和科技項目成果轉讓交易的項目,給予重大科技成果購買補助項目支持。累計促成企業融資和項目融資30多項、總額5億元,重大科技成果購買補助近三年補助27項,補助金額36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