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教師公開招聘
人員,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按棄考處理。
(2)面試之前,參加面試人員須提供相關報名材料原件,由人事處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3、所有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一般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長期招聘崗位
報名開始10日后,如報名形成競爭(不少于1:2),即可根據需要組織考核,以學院通知為準。如崗位信息發布后,報名人數形不成競爭,且確有需要,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再組織考核。考核方式按學院制定的方式進行。
一般考核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