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著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日期:2015年09月14日 來源:湖北省科技廳
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是促進湖北科教資源優(yōu)勢向經濟社會發(fā)展優(yōu)勢轉化的重要抓手。
為跳出大量科技成果束之高閣的怪圈,2013年底,按照“實惠歸個人,榮譽歸學校,利益歸社會”的原則,湖北省政府制定出臺《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暫行辦法》(簡稱“科技成果轉化十條”),對職務科技成果的權屬、收益分配等各項政策進行了針對性改革,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改革科技成果類無形資產處置方式。將職務科技成果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授予高校、院所科技人員和研發(fā)團隊。二是改革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員和研發(fā)團隊在鄂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收益所得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達99%。三是改革科技人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人事管理政策。離崗在鄂轉化科技成果、創(chuàng)辦科技型企業(yè)的科技人員,可以保留編制、身份、人事關系,檔案工資正常晉升,5年內可回原單位;允許科技人員在崗轉化科技成果,擔任高校院所機關處以上領導職務的須辭去領導職務,給予5年時間以科技人員身份在崗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5年后根據本人意愿安排相應職務。四是改革科技人員職稱評審指標體系。高校、院所高級技術職稱評聘,參與技術轉移、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人員必須占有一定比例。
為使“科技成果轉化十條”真正落到實處,湖北省科技廳、省地稅局、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檢察院,就科技成果類無形資產轉化的資產處置和收益分配、組織人事制度、稅收管理、工商登記、執(zhí)法監(jiān)督、法律保障等系列政策具體操作進行系統設計,解決各個管理環(huán)節(jié)之間的協調性問題,分別制定出臺了五個實施細則,使“科技成果轉化十條”更具有可操作性。目前,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創(chuàng)新在湖北已經產生了較好的政策效果,據不完全統計,“科技十條”出臺至今,省內高校院所已累計新出臺相關政策細則48項,成功轉化成果948項,創(chuàng)辦企業(yè)304家,有力地推動了知識向經濟的轉變。2014年,全省獲國家科技獎27項,居全國第四;專利申請量達到59050件,專利授權28290件,其中,發(fā)明專利授權4855件,同比增長19.8%;全省技術合同成交額達到601.74億元,比上年增長43.63%;全省登記重大科技成果1778項,同比增長9.7%。
著眼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推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湖北省組織實施了“科技成果大轉化工程”,明確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并重,以科技成果在湖北省內轉化擴散為目標,全面構建科技行政、高校院所、中介服務機構、企業(yè)和投資機構協作聯動機制,大力推進科技成果首次商業(yè)應用轉化、已應用成果向更多企業(yè)擴散。力爭在3年時間內,通過“市場評價”方式和省級財政資金“定向、間接、有償投入”引導支持,共計劃投入10-15億元,撬動創(chuàng)業(yè)投資30-50億元,實現3000項先進適用科技成果在省內企業(yè)轉化擴散,實現市州縣全覆蓋。今年初,省委、省政府高規(guī)格召開“科技成果大轉化工程啟動會”,李鴻忠書記、王國生省長出席并作重要講話,親自部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這項工程實施僅半年時間,已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共實施轉化科技成果618項,完成了全年任務量的61.8%。今年1-6月,全省登記技術合同9249項,技術合同登記成交額325.74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68%,完成全年任務量的54.3%。